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襄樊信息 >

我市2017年秋季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公布

时间:2018-10-31 08:23
    【消息】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临近,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8月14日,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2017年秋季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根据规定,今年秋季学期,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按等级从每月200元到450元不等,保教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义务教育阶段一律免收教科书费,教辅材料费实行“一科一辅”制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允许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高中阶段,襄阳四中、襄阳五中、致远中学、襄阳一中、枣阳一中等26所省、市级示范高中为900元/学期/生,其他学校均为630元/学期/生。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生住宿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