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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社会福利院:做好救助站滞站人员移交工作

时间:2018-11-05 05:49
      讯(通讯员熊丹)截至7月16日,襄州区救助站移交至区福利院的安置对象43人,均为被救助满3个月,且通过询问户籍信息、在全国救助寻亲网推送寻人启事、采集DNA比对等手段,无法查询核实户口信息,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      襄州区社会福利院根据民发【2016】178号文件精神,在区民政局部署协调下,就做好长期滞站流浪乞讨人员移交安置工作进行了安排。     区福利院接到此项工作后,首先对这批滞站流浪乞讨人员现过渡安置居住的两家养老院进行摸底工作,对他们的生活环境、身体健康状况及精神面貌一一做了详细了解和记录。针对43名滞留人员大多是年龄较大智障、残障人员,符合特困人员供养范围,拟将这43人全部落户到区社会福利院,并上报区公安分局尽快办理户口落户手续。其次,委托区优抚医院为安置对象做好生活自理能力综合评估工作,对有精神疾病的对象由区社会福利院接洽安置到精神病医院。结合我区社会福利院床位不能完全满足该群体入住的实际情况,我院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投标寻找其它委托代养场所,待区福利院腾出或扩大场所后,再自行安置托养。最后,依据该批安置对象生活自理能力综合评估结果,准确划定特困供养人员应当享受的照料护理标准档次,按照襄政办发【2018】17号文件 ,43名滞站人员将执行新的社会救助标准,并为安置对象办理城镇居民保险。     这批流浪乞讨人员移交安置区福利院后,该院将积极引导安置对象尽快适应新的生活环境,精心为他们安排好“衣、食、住、医”等物质生活,努力做到耐心护理、细心呵护,充分发挥国办福利机构的社会兜底作用。(编审:崔海晗 编辑:张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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