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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襄州实践】严管是实施的保障

时间:2018-11-05 08:32
     讯(记者马丛林)院内养猪、院外种菜、池内养鱼、塘里养虾。走进张家集镇邵棚村的生态循环农业园,四五米高的沼气发酵罐和储气罐高高矗立格外醒目。     猪的排泄物流进沼气发酵罐中发酵,所产沼气用来烧水、做饭、洗澡,沼液通过管道排放到田园里充当有机肥种植蔬菜、葡萄、西瓜,沼渣投放到池塘里养鱼、养虾。猪—沼—果(菜、林、鱼、虾)生态循环农业已在张家集镇初见成效。    发展项目壮大经济,是襄州区建设美丽乡村的终极目标。邵棚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遵循这一规律,把发展项目与美丽乡村建设连为一体,显示出巨大效益。    “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襄州区注重地域特色,尊重文化差异,以多样化为美,把挖掘原生态村居风貌和引入现代元素结合起来,引导规划、建筑、园林、景观、艺术设计、文化策划等方面的设计大师、优秀团队下乡,发挥好乡村能工巧匠的作用,听农民呼声,从农民角度思考,突出村庄的生态涵养功能,保护好林草、溪流、山丘等生态细胞,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到2021年,襄州区将按照“五美”标准,建成美丽乡村精品村20个,村庄综合整治样板村300个,美丽乡村样板户2000户;创建精品旅游线3条;60%以上的村庄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襄州区规定:除省、区两级已安排财政奖补资金300万元外,还要求试点镇、村按照《襄州区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规定镇政府要为每个试点村统筹资金不得低于150万元,每个试点村要筹集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确保项目村当年总投资额不得低于500万元。     如何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襄州区制订出台了《襄州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襄州区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为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保障。他们从组织保障、资金管理、项目决算等9个方面拿出硬性措施,规范操作。并对上报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及投资预算情况进行核实,要求试点村不得随意变更或增减项目内容及项目投资规模,强化投资预算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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