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综合信息 >

天津推动港澳服务提供者和台湾投资者在自贸区设立独资医疗机构

时间:2020-01-29 00:36
  

  中新社天津1月9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市商务局局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张爱国9日在天津市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其中涉及港澳台的举措指出,推动港澳服务提供者和台湾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独资医疗机构。

  该《行动方案》在其他自贸试验区没有干、不敢干的领域,提出了具有突破性、首创性和天津特色的一系列政策措施,2019年10月已由天津市政府正式印发,包括5个方面、100条措施。

  张爱国介绍,《行动方案》是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自选动作”和“任务清单”,亮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创新对标国际一流自由贸易园区;二是制度创新更加注重促进新动能的引育。

  《行动方案》聚焦前沿新兴产业培育孵化,大力发展新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如在医药健康方面,提出在对国外已上市未获得中国批准的药品进口实行特殊审批、优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全球协同研发的试验用特殊物品通关程序等措施。

  《行动方案》指出,推动港澳服务提供者和台湾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独资医疗机构,争取开放外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外资独资医疗机构,鼓励境内外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实体和医疗机构。简化外国投资者到自贸试验区设置医疗机构的手续,探索对港澳医师开办诊所取消设置审批,申请备案即给予登记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此外,争取对外国医师在自贸试验区内执业证照有效期试行放宽至三年;探索建立来华就医签证制度。支持开展抗癌药品跨境电商模式进口试点。(完)

------分隔线----------------------------
推荐内容